有消费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投诉:10月28日他在京东商城Apple产品京东自营旗舰店购买一部iPhone Duo手机,实付15991.5元。签收时发现商品外包装存在明显脏污及破损,因需核验功能开机激活,随后向京东申请售后,却被以"已激活"为由拒绝处理。他认为平台是借激活状态规避售后责任,相关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把"激活"当作万能挡箭牌,混淆了两个完全不同的责任基础:一是七天无理由退货(未激活、商品完好是常见前提),二是商品交付时的外观瑕疵与运输破损(属质量与履约问题,与是否激活无关)。外包装脏损在签收时就已经存在,这是交付环节的问题,责任不因用户开机而消失。何况一部近一万六千元的手机,"开机核验功能"本就是消费者合理的验收动作——要求用户在不激活的情况下判断商品是否合格,等于让验收义务无法履行。两项规则被混为一谈,受损的只能是消费者的求偿通道。

消费者的处理建议:保存签收时的外包装脏损照片与视频(重点拍快递面单、破损位置、拍摄时间)、开箱录制过程、与客服的沟通记录;书面区分主张"交付时外观瑕疵"与"七天无理由",要求按前者处理,必要时申请换机;平台仍以激活拒处理的,向12315投诉"以激活条款规避交付瑕疵责任",并可依据消保法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高价数码产品建议先录开箱、再开机。

开机是为了验货,却被当成拒赔的理由。外观的瑕疵在签收那一刻就写定了,跟按不按电源键无关。

(信息来源:黑猫投诉,投诉编号17402594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