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件商品,同样的降价幅度,有人拿到了补偿,有人一分没有。

消费者反映:在拼多多购买商品后,短期内同款大幅降价,他向平台申请1000元差价补偿。他了解到,有消费者不仅拿到了300元补偿,后来再次降价还拿到了第二次补偿;而他自己多次联系平台、争取到专员介入,得到的仍是拒绝。

差价补偿不是法定义务,而是平台自主承诺的服务。一旦承诺,就必须有公开、统一、可预期的规则:保价周期多长、比对口径是什么、补偿上限多少、哪些情形不适用。规则不清、执行随人,消费者感受到的就不只是"没拿到钱",而是被区别对待。

这种"同案不同判"的处理方式,还容易触发另一个问题:平台在个案中已经认可了补偿的合理性,却在另一些个案中否认,前后不一致的说明难以自圆其说。

消费者可以这样争取:截图保存商品页的价保/降价补差说明;保存降价前后的价格截图与订单;要求平台书面告知补偿标准与拒绝理由;同一商品存在他人获赔的,可提供线索要求同等对待;向12315投诉;必要时通过诉讼主张平台履行承诺。

规则可以严,但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

(信息来源:黑猫投诉平台,投诉编号17402657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