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之前问过客服:以旧换新要不要寄回旧件?答复是只有充电头需要寄回,手机壳没有这个要求。买完之后手机壳五金件掉漆,他想用这项服务换新,规则变了——必须先寄回原壳。

消费者认为,商家是在享受"承诺带来的成交",却不愿承担"承诺对应的成本"。

以旧换新、终身换新、只换不修,这些服务承诺本质上都是合同的一部分,是消费者决定下单的重要依据。商家可以调整规则,但调整只能面向未来的交易,不能追溯适用于已经成交的订单;确有变更的,也应当提前显著告知并取得同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单方变更已承诺的服务条件,属于典型的不公平条款。

建议这样处理:保存购买前的客服对话截图(这是最关键的证据)、商品页服务说明、订单信息;书面向商家指出承诺内容,要求按原条件履行;向平台投诉;向12315反映;金额不大但涉及面广的,可联合其他消费者共同投诉。

承诺可以改,但不能改在消费者付钱之后。

(信息来源:黑猫投诉平台,投诉编号17402657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