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818黄金眼2026年10月30日报道,杭州市民倪先生反映,其于去年在杭州余杭区“悦晖”农贸市场投资35万元,购买了两个摊位的使用权。市场方最初承诺于2026年10月1日开业,到期未能兑现,随后改口称推迟至12月。倪先生前往现场查看后发现市场仍在施工,对项目能否如期开业产生疑虑,遂提出退费诉求。采访中,记者就开业时间进行询问,得到的答复又变为“明年1月1日”。

从项目进展来看,倪先生的担忧并非没有依据。开业时间从今年10月推至12月,再推至次年1月,已历经三次变更,而现场施工状态显示工程进度明显滞后于招商时的承诺。对于投入数十万元购买摊位使用权的个体经营者而言,开业时间直接关系到经营收益与回本周期,反复延期意味着资金被持续占用而无法产生回报。

值得注意的是,倪先生购买的是“摊位使用权”而非产权,这一交易性质在法律上属于租赁或合作经营范畴,退费能否实现取决于双方合同的具体约定。截至报道发出,市场运营方杭州悦晖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尚未就退费诉求及开业时间变更原因作出公开说明。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5年9月,注册资本认缴方为李军阳,2025年年报中实缴出资额显示为0元。

对于农贸市场类招商项目,投资者在签约前应重点核实市场方的施工许可、消防验收进度及过往履约记录,并将开业时间承诺及对应违约责任写入合同条款。若市场方一再延期且拒绝退费,投资者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费用。

来源 | 315诚搜网 综合1818黄金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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