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闪电新闻2026年10月27日报道,记者在河南多地暗访发现,多家食品公司专门收购鸡脖及剔除胸肉后的鸡骨架,加工成“肉泥”后售往下游食品企业,用于制作烤肠、丸子乃至水饺。漯河市辰露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使用带皮鸡脖进行骨肉分离,日产能至少30吨,价格3800元/吨,产品销往漯河等地用于制作烤肠等制品。河南恒云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则直言,撒尿牛肉味丸的主要原料就是鸡脖泥,“牛肉味纯靠牛肉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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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还发现,鹤壁市淇县欣瑞食品有限公司车间内污水横流,鸡脖、鸡骨架等原料随意堆放。该公司负责人面对镜头给出“忠告”:“馅类的产品,尽量少吃。”在资质方面,记者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平台检索,未查到辰露食品的食品生产许可信息,该负责人称“这一块儿没有人要求过,但我们一直在干”;内黄县兴源食品负责人则被告知“不用办理这个”。有企业虽办了证,但手续并不合规,临颍县东润昌食品负责人直言“办证的信息是乱写的”。

终端产品标注问题同样突出。记者调查发现,部分食品企业配料表仅标注“鸡肉”,未备注鸡脖泥或鸡架泥。记者先后咨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得到的答复是“没有细化的规定,无法判定企业违规”。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称畜禽肉生产加工归农业部门管,理论上不用办生产许可;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则表示进入市场流通加工环节后他们不再掌握,两个部门均未将鸡脖泥生产加工纳入有效监管。

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副会长朱丹蓬对中新经纬表示,这是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部分企业在竞争加剧背景下选择压缩原料成本、走捷径。有律师指出,配料表将鸡脖泥笼统标注为“鸡肉”模糊了原料真实属性,可能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需说明的是,合规生产的食品级骨泥并非禁用原料,国家标准GB/T 40463-2021《机械分离肉》对鸡肉糜的蛋白质含量、脂肪含量及骨渣指标均有明确规定,问题在于生产是否合规、标签是否如实、监管是否到位。

天眼查信息显示,漯河市辰露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资本10万元;河南恒云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注册资本500万元,曾因预警管控期间违法生产被处罚;淇县欣瑞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50万元,曾因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受到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来源 | 315诚搜网 综合闪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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