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消费保投诉平台信息,一位消费者反映,自己在从未申请、未授权、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一家数字科技公司联合放款银行私自开通了循环贷和循环授信账户。他表示,自己没有签署任何循环贷协议,没有人脸识别,也没有电子签名,账户开通完全无从谈起。

更让他担心的是征信影响。该账户开通后被上报征信系统,他既没有主动用款,也没有收到任何告知,名下却多了一笔循环授信记录。他要求撤销征信问题记录、销账并出具结清证明,截至目前问题仍在处理中。他质疑,平台擅自复用他此前借款时留存的个人信息开通授信,涉嫌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循环贷与普通贷款不同,额度可以随借随还、循环使用,对金融机构来说是提高复购的工具,对消费者来说则意味着一个长期存在的负债通道。正因如此,监管对循环授信的开立有明确要求:必须经本人有效授权,签约流程要可回溯。跳过这些环节,直接用历史资料批量开通账户,不仅侵犯消费者选择权,还会给盗用、误用留下空间。

这类投诉的麻烦之处在于举证。消费者往往在查询征信报告时才发现多出账户,此时距离开通已过去数月,资金的来龙去脉很难说清。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信息主体认为征信信息错误、遗漏的,有权提出异议,征信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并书面答复。金融机构也应当对无本人签字、无人脸核验的开通记录主动核查。

征信记录关乎贷款、就业等切身利益,容不得半点含糊。消费者应定期通过官方渠道查询个人征信报告,发现陌生账户立即向放贷机构和人民银行征信部门提出异议;监管部门也应加大对联合贷款中授权链条的检查力度,让每一次授信都有迹可循、有据可查。(信息来源:消费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