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消费者在小红书"鲜果时间的店"买了两袋核桃。收货打开第一袋,第一颗就是霉变的。

他只要求退货退款,商家拒绝,理由是"拆袋不退"。他的反问很直接:不拆开,我怎么知道是霉变的?

霉变核桃的风险不只是难吃——霉变可能产生黄曲霉素,这是明确的一类致癌物,整袋核桃都处在风险中。他引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主张权利,方向是对的。

"拆袋不退"用在食品上尤其荒谬:食品的内部品质只有开封才能验证,以"拆袋"排除退货,等于让消费者闭眼买。这类条款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依法无效;食品存在霉变等安全性问题的,经营者应依法退赔,谈不上什么"无理由"的限制。

建议:拍摄霉变核桃的特写、同袋其余核桃状态、包装生产信息;保留订单与支付记录;书面主张按食品安全法处理,不要陷进"无理由退货"的话术;向平台投诉;向12315举报;已食用的如出现不适,就医并保留病历,主张相应赔偿。

食品安全问题,从来不在"无理由"的框架里。

(信息来源:黑猫投诉平台,投诉编号17402619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