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在抖音"mikomica饮品旗舰店"买的椰子水,保质期半年。放了两个月,瓶里还没开封就长出了毛。

消费者认为,未开封饮料肉眼可见霉变,本身就是食品质量违法的线索,不需要消费者先自费去做CMA检测;他要求按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赔偿。

这个观点值得支持。食品是否合格,首先看感官性状:霉变、浑浊、胀气、异味,都是最直观的判断依据。要求消费者先花几百上千元做检测,再去主张几十元的赔偿,实际上把维权门槛设到了大多数人跨不过去的高度。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首负责任制,意味着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接到赔偿要求的一方应当先行赔付,不得推诿。至于"明知"与否,属于经营者之间的追偿问题,不该由消费者承担举证压力。

建议这样操作:保留未开封的实物与完整包装,拍摄霉变部位、生产日期、批号;保存订单与支付记录;书面向商家与平台主张法定赔偿;向12315举报;如已饮用,及时就医并保留病历。

未开封就发霉,问题在出厂之前,不在消费者手里。

(信息来源:黑猫投诉平台,投诉编号17402657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