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保健品消费又添一道新防线。据报道,广东新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经营者通过上门推销、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等方式向老年人推销保健产品或者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产品的,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产品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老年人有权自收到产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有奖品、赠品的应当同时返还。

这一条款具有一定突破意义。当前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主要适用于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远程购物方式,并未覆盖线下实体消费场景,而老年保健品的推销,恰恰大多发生在面对面的线下场景里。常见的保健品会销乱象层层设套、步步攻心,老人连去数日免费早茶加健康讲座,万元现金换来一堆普通食品,堪称许多家庭的缩影。等老人察觉上当,售出不退往往成了商家的挡箭牌。

此次广东将七日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范围拓展至面向老年人的线下保健品推销场景,相当于把救济权从商家的善意让渡,升格为法规保障的刚性权利,让一时冲动买下的保健产品能够在冷静期内顺利退回,本质上是在为老年人的后悔权补课。

当然,七日无理由退货要真正变成老年人的安全感,仍有几道坎要过。老人购买保健品时要有保存付款记录、购物凭证的意识;在执行层面,商品完好、赠品一并退回如何认定,商家推诿怎么办,需要便捷的投诉渠道和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兜底。

说到底,涉老保健品消费治理还需要立法、监管、执法、社会监督、家庭守护形成合力。七日无理由退货是这份合力中一个坚实的新支点,期待更多地方拿出这样的绣花功夫,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安心消费。(信息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