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软性亲水接触镜俗称美瞳,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北京市药监局近日发布科普提示,提醒消费者美瞳使用不当易损伤角膜、结膜,诱发角膜炎、角膜溃疡,严重时损害视力,选购和使用务必遵守规范。

提示明确,美瞳不能仅凭度数直接网购,必须由眼视光专业人员完成眼部检查、评估后再验配。眼部存在炎症、青光眼、角膜损伤、重度干眼症或对镜片、护理产品过敏的人群,不适合戴美瞳;长期处在粉尘、化学喷雾环境中,同样不建议佩戴。

选购环节,消费者要仔细核查产品包装、说明书上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可登录国家药监局官网核验资质,远离无资质的"三无"美妆镜片。美瞳属于日戴型镜片,严禁戴着入睡,睡眠时戴镜会显著升高眼部重症损伤风险;单次使用时长不能超过产品标注上限,日抛镜片不可重复消毒使用。

取戴镜片前,要用流动清水搭配中性肥皂洗净双手、剪短指甲,分清正反面、不左右混戴;化妆要遵循先戴镜后化妆、先摘镜再卸妆的顺序。游泳、洗浴、潜水期间不要戴美瞳。非日抛镜片只能使用具备注册证的专用护理液清洁消毒,肥皂、酒精均不能替代;护理液开封后要在有效期内用完,镜片盒坚持每日清洁、定期更换,不可与他人共用美瞳。

北京市药监局提醒,佩戴后如出现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分泌物增多、视力下降等症状,要立刻取下镜片,尽快前往眼科就诊,拖延治疗可能造成不可逆的视力损伤。包装破损、产品过期均不要开封使用。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