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发布通报,对淮阳人民中学(淮阳中学初中部)食堂违规收取学生餐费一事作出处理。经调查,该校在2023年2月至2024年7月期间,从食堂承包商处违规收取现金共计410.565万元。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严肃问责,学校需将违规收取的款项如数退还学生。

事情源于食堂承包商河南德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举报。该公司负责人反映,自2022年9月起,学校将原合同约定的4.5%管理费强行提高至餐费总额的15%,并以现金形式收取。承包商称,在两年内,她至少5次取现共计330余万元交给了学校指定的人员。
调查结果显示,这些款项主要被用于发放教师补课补助、考试绩效等,另有部分用于学校维修和购买用品。其中,8万元被学校餐厅管理人员石鹏非法占为己有,该人员已被开除并因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
此次事件共导致14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其中包括分管教育的副区长、教育体育局局长、副局长等多名干部受到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淮阳人民中学校长刘喜典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时任淮阳中学党总支书记白子兴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非法占有公款的石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淮阳区委、区政府在通报中表示,对此事件深感自责,并向学生、家长及社会诚恳道歉。目前,当地正在全面排查相关问题,坚决筑牢教育保障防线。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收取的伙食费应全部用于供餐成本开支。此次事件暴露了学校在食堂管理上的严重违规行为。通过这一案例,也提醒各地教育机构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学生餐费用在实处,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来源 | 315诚搜网
素材 | 新京报
审核 | 冰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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