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因失业无力偿还,京东白条1399.05元、金条103.33元逾期。催收来电要求偿还全部金额6800多元,并称已于10月19日寄出电子律师函。用户向客服核实,客服表示查不到寄送记录;11月4日通话结束后,用户才收到一张落款为11月4日的电子律师函。
律师函是有严格形式要求的法律文书:须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加盖公章、载明委托关系与具体债务。一张在通话结束后"即时生成"、日期随当天变化的图片,更像是催收话术里的一张牌,而不是法律文书。用伪造或来源不明的律师函施压,已经越过了催收的边界——它利用的是普通人对法律文书的畏惧。至于把1399元和103元说成6800多元,费用构成更应当逐项说明。
建议用户这样做:保存电子律师函的图片、发送时间、发送号码,以及客服"查不到寄送记录"的答复截图;向出具名义的律师事务所核实是否真实委托,核实结果一并留证;要求平台提供6800多元的明细构成(本金、利息、违约金、服务费各多少),无明细不予认可;遭遇威胁、骚扰、联系第三方的,记录时间与内容,向12315投诉并向金融监管部门(12378)举报;确有还款意愿的,书面提出协商还款方案,保留沟通记录。
电话一挂,律师函就到了。真文书不用赶时间,假把式才急着吓人。
(信息来源:黑猫投诉平台,投诉编号17402689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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