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以免费吸氢体验和健康宣讲为诱饵,将普通食品乃至日用商品包装成能治病的“康养神品”,重庆两江新区一家康养门店因虚假商业宣传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近日,该案经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终结,涉事经营主体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据了解,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家康养门店的经营模式存在异常,涉嫌违规营销。执法人员随即开展现场核查,在店内查获大量宣讲课件、话术手册、签到台账、顾客登记及业绩考核等资料,库房内还存放有富氢水杯及配套使用配件。综合现场线索,工作人员判断该门店存在通过集中宣讲夸大产品功效、误导老年消费者的违法嫌疑,当场固定证据并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涉案经营主体主营健康咨询、非医疗养生保健、预包装食品及日用百货销售。其在无科学依据、医疗佐证及合规审批的情况下,制作违规宣传课件及产品资料,夸大店内多款食品具有治疗功效,虚构疾病治疗及预防作用。具体而言,该门店宣称“壳聚糖”(保健食品)可防癌排毒、调节血脂,灵芝孢子油(保健食品)可调节血糖血脂、增强免疫力,普通富氢水杯可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动脉硬化,氨糖类产品(普通食品)则可修复关节软骨、改善骨质疏松。

在营销模式上,涉案经营主体通过免费吸氢体验、定期健康宣讲的方式吸引老年顾客到店,同时设置多梯度会员充值入会机制,推出多档位订金体验活动,并承诺订金可抵扣货款、未满意可全额退款。执法部门指出,此举意在降低老年消费者的防范意识,诱导其办卡、消费。该经营主体刻意模糊食品、保健品、药品的法律界定,将普通日用品、普通食品及保健食品统一包装成所谓“康养神品”,借健康科普之名实施虚假营销,对商品功能作出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老年消费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禁止虚假商业宣传的相关规定。

鉴于该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宣传覆盖范围有限、未造成人身损害及恶劣社会影响,且当事人具备多项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执法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 | 315诚搜网 综合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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