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费者在新浪汽车投诉平台投诉:他购买的理想L7在质保期内出现充电模块故障,车辆无法充电。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这台车买来不到一年,充电模块已经坏了两次,而厂家给出的答复始终是"免费维修"。他质疑:免费维修本就是质保义务,反复损坏的充电模块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不应以"修好了"作为最终处理。
买电车图的就是充电方便,充电模块坏了,这台车在本质上就失去了使用价值——它不是"某个零件不灵",而是动力补给通道中断。更关键的是故障的重复性:同一部件在一年内两次失效,通常意味着设计裕度不足、批次质量缺陷或散热与电控匹配问题,而更换同型号部件只是恢复原状,并没有消除失效的成因。三包规定中,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同一主要部件反复维修未解决的,消费者有权主张更换或退货——"免费维修"是义务的起点,不是终点。
车主的处理建议:保存购车合同与三包凭证、两次充电模块故障的维修工单(务必写明故障部件与更换记录)、无法充电的仪表提示照片与救援记录;书面要求厂家说明故障原因与整改措施,并主张"同一部件多次故障"的三包权利;厂家仅提供维修的,向12315投诉并同步向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提交线索;维修期间要求提供代步车或交通补偿,避免自担损失。
修一次叫故障,修两次叫缺陷。免费维修是本就该做的事,不能拿来当结论。
(信息来源:新浪汽车投诉平台,投诉编号103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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