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在猫眼小程序购买一张28元的电影票。购票前,应援页面明确显示"未取票、放映前60分钟可退票";但付款时,猫眼自动勾选了用户账户里的一张160元抵用券,用券后订单变为不可退。用户认为这是消费欺诈,要求退款。

问题的核心在"自动勾选":抵用券用不用,本应是用户的主动选择——用券省钱但失去退票权,不用券保住灵活性,这笔账该由用户自己算。平台替用户做主勾上券,把"放弃退票权"的后果悄悄塞进订单,再用"用券订单不支持退"来挡退款,一进一出,用户的退票承诺被技术性地架空了。页面承诺"可退"在前,系统操作"不可退"在后,承诺与实际的落差,责任在平台的设计,不在用户。

建议用户这样做:截存购票前"可退票"的页面承诺、订单里抵用券被自动勾选的记录、退款被拒的界面;书面主张"平台未经同意擅自使用券并排除退票权,承诺不兑现",要求原路退款;平台拒绝的,向12315投诉猫眼,注明"自动勾选用券致不可退";购票后未取票的订单,付款前务必检查优惠勾选状态——被勾上的券,先取消再付款。

券是给用户省钱的,不是给平台免责的。勾选权还给别人,退票承诺才作数。

(信息来源:黑猫投诉平台,投诉编号17402663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