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首款折叠屏手机于10月23日正式开售。不到一周,社交平台上陆续出现该机型内屏开裂的投诉。多位网友反映,手机到手后正常使用不久,内屏便出现裂痕,部分机型在铰链正上方或右侧边缘还伴随亮像素线和坏点。
有网友发布的笔记显示,在营业厅刚取到的机器,走到门口开合一次,屏幕就碎了。裂纹形态高度相似,多沿折叠线向屏幕中心延伸。按照苹果官方支持文档的表述,售后检测确认非人为导致的,将为用户更换新机;认定为人为磕碰的,则需自费维修。官网公布的保外维修预估费用显示,外屏单独维修3198元,内屏维修7998元。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客服询问碎屏能否换机,客服表示官网尚未公布相关政策,也未接到通知,建议先到授权门店鉴定,非人为损坏可要求换机,人为损坏需自行承担费用。
争议的焦点在于举证责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与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表示,手机有专门的三包规定,虽然出台时间较早,但对修理、更换、退货及质量问题依然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虽未直接列明手机,但司法实践一般将其认定为耐用品,购机六个月内发生质量争议,应由经营者举证证明产品没有质量问题。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胡钢持相同看法。他指出,智能手机实质是具备通信功能的微型计算机,应归入耐用品范畴。要求消费者证明自己没有摔过手机、没有施加外力,属于对消极事实的证明,客观上车企难以完成,因此举证责任应当转移给经营者。
不过实务中仍有分歧。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阙梓冰介绍,部分法院认为手机更新换代快、屏幕属于易损件,不认定其为耐用品,法官可能仍要求消费者先初步举证,之后才转移举证责任。而屏幕损坏原因缺乏技术留痕,消费者维权并不轻松。专家建议,消费者应保存购买凭证、沟通记录、故障照片和维修单据;如遇同类问题集中出现,可向消协组织或监管部门反映,涉嫌批次性缺陷的,应推动经营者召回或监管部门责令召回。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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