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店空、经营主体层层转让、钱款去向难查,是预付式消费领域的老大难。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近期作出的两份民事判决,以“债务加入”认定打通了足浴店连环转让背后的责任链条,判令多任登记经营者承担连带退款责任,为破解预付卡商家“跑路”维权难提供了可复制的路径。

2025年12月2日,消费者易女士收到金堂县隐润堂足浴店员工短信,告知店铺老板已卷款跑路。自2024年1月5日该店开业起,她先后5次共计充值4500余元,卡内剩余1902元未消费。同年12月4日起,金堂县市场监管局陆续通过12315、12345平台收到相关投诉51件。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门店已停业,仅剩员工看守,经营者赵某某电话无人接听、下落不明。现场封存充值账本、消费记录各1本及消费者档案240份。据统计,纠纷共涉及消费者130人,剩余未消费金额约51万元。

经核查,隐润堂足浴店由王某某于2024年1月申请注册,此后一年多时间里先后3次变更经营者,并于2025年9月9日申请注销登记。次月,张某在同一经营地址注册金堂县道康足浴店,仍沿用“隐润堂”招牌承接会员;10天后,张某私下将店铺转让给赵某某,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025年11月28日张某注销道康足浴店,不久后赵某某停业失联。“店铺换老板、转店甚至注销,从来没有收到通知。”易女士说,配合监管部门整理材料时才发现,一年多时间里竟然有多个收款方。

因调解未达成一致,消费者转向司法途径。经成都市消委会推荐,金堂县消委会委托律师事务所组建由消保专家、公益律师组成的团队,采用“专家评审+律师代理”机制,选取代女士、易女士两案先行诉讼,形成判例后再指导其他消费者参照维权。代女士的起诉状列了10名被告,开庭时8名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庭审中,有被告辩称自己只是挂名经营者、未收过款,张某则称易女士充值发生在其接手之前。

法院未采纳上述辩解。判决书明确,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与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债务加入”不以实际提供服务为前提,承诺承接原店会员服务即应在承接范围内承担连带返还责任;店铺转让及承诺约定属经营者之间的内部约定,不得对抗消费者。9月18日,法院判决美岚洲际美容店退还1080元并支付利息,王某某退还552.5元并支付利息,多名被告分别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易女士案中,判令王某某退还1902元,张某、赵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办律师刘洁表示,两份判决均支持后续加入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突破“钱付给谁、谁来退”的传统观念,显著提高了消费者维权成功的可能性。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