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户在新浪汽车投诉平台反映:10月5日下午在高速上,时速约46公里发现前车急刹后立即踩刹车,最终未能刹停,以约38公里时速追尾。事后向厂家调取行车数据,得到的口头答复是"点踩油门抑制了AEB触发时机,撞击后才触发AEB"。但车主对照车辆说明书,只有大力深踩油门才会影响AEB触发,自己是点踩;且撞击完成后才触发的AEB已无意义。车主要求厂家提供书面证明,未获得,厂家称"以上是最终定论"。

AEB(自动紧急制动)是安全功能,它的触发与抑制条件,厂家有义务让用户在购车前就清楚知晓,出事后更有义务用数据说话。"口头告知定论、不出具书面证明",让用户连申诉的凭据都没有——行车数据、功能触发日志是厂家单方掌握的,用户调不到,这时候书面说明既是义务,也是责任界定的基础。说明书写的是"大力踩油门",厂家答复却说"点踩也会抑制",两个口径之间的差异,恰恰需要厂家拿出依据。

车主可以这样推进:正式书面(含邮件、在线客服留痕)要求厂家提供本次事故的行车数据记录与AEB逻辑判断的书面说明,明确依据的版本和条款;保留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视频、维修清单;对厂家结论不服的,申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事故前车辆状态与AEB工作情况做司法鉴定——鉴定结论在后续协商、诉讼中都比"口头定论"有分量;涉及行驶安全的争议,也可以向12315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要求厂家对功能说明书与实际逻辑不一致的问题作出解释。

智能驾驶功能越多,说明书和实际行为之间就越不能有模糊地带。安全面前,"最终定论"四个字不该是厂家单方面的免检章。

(信息来源:新浪汽车投诉平台,投诉编号1034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