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标准旨在保障消费者饮食健康,规范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从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两方面对预制菜产品作出详细规定。

资料图片。与本文无关
标准首先明确了预制菜的定义与管理范围。预制菜指的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为原料,经工业化预加工制成,需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产品。值得注意的是,标准明确排除了四类食品:主食类食品(如速冻包子、饺子)、净菜类食品(仅经清洗、切配的蔬菜)、即食食品(如火腿肠、泡椒凤爪)以及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专家解释,这是基于预制菜应具有“菜肴特征”、“工业化预加工”、“需加热食用”和“预包装产品”的属性所做的区分,这些被排除的类别均有其他相应的国家标准进行管理。
在食品安全方面,标准提出了全链条管控要求。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到包装贮存、运输销售,每个环节都需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特别强调不得使用腐败变质的原料,并确保原料来源可追溯。生产过程需严防交叉污染,例如处理生鲜水产品或新鲜果蔬都应有独立的区域和设施。
针对公众最关心的添加剂和保质期问题,标准作出了严格规定。预制菜中不得使用防腐剂,并要求尽可能减少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格控制可使用的品种,做到“非必要不添加”。同时,标准罕见地对保质期设置了明确上限——最长不应超过12个月。起草专家表示,这一规定综合考虑了消费者对“短保”的心理期待、菜肴保持风味口感的需求以及产业实际情况。
标准还倡导预制菜要注重营养品质。要求避免过度烹饪,鼓励采用先进技术保留营养成分,并控制油、盐、糖的添加量,响应“三减”号召。在包装上,要求材料安全且适配加热方式,例如带包装加热的产品,其包装必须耐热且安全。
为了让消费者买得明白、吃得放心,标准对标签标识提出了细致要求。企业必须明确标示产品的食用方式,比如是“需加热后食用”还是“需熟制后食用”。对于不能连同产品一起加热的包装,也必须给出明确提示。
目前,该标准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标志着预制菜行业即将迎来统一、严格的国家安全标准,有助于整治市场乱象,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行业走向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来源 | 315诚搜网
审核 | 晓伟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