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十五五”期间要实现“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充分释放经济增长潜力。
居民消费率是衡量经济发展模式与内生动力的关键指标。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十四五”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5.5%,服务消费占比达46.1%,内需基础持续巩固。然而,与发达经济体相比,我国居民消费率仍偏低,凸显出内需潜力尚未充分释放。在当前外需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提升居民消费率成为增强国内大循环、构筑经济“稳定器”的战略选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丽芬指出,提高居民消费率需从三方面系统推进:一是切实增强居民消费能力,通过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二是扩大优质商品与服务供给,推动消费从“有”向“优”升级;三是强化社会保障、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减少居民“预防性储蓄”,营造“敢消费、愿消费、能消费”的制度环境。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邹蕴涵分析认为,推动居民消费率提升,既是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与可持续性的关键,也是将发展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的体现。要统筹处理好惠民生与促消费、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供给革新与需求升级等多重关系,加快完善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
专家强调,“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不仅是一个经济目标,更是发展成果共享程度的重要尺度。通过系统性改革破除市场壁垒、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的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将有效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持续动能。
来源 | 315诚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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