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在新京报主办的"品质与责任"食品安全研讨会上,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指出,直播间存在大量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乱象,这一问题亟待从法律层面推动解决。
陈音江表示,直播带货营销行为的法律定性不清是问题的核心所在。调查显示,近80%的受访者认为明星、网红在直播间的宣传行为相当于广告代言人,79.31%的受访者认为主播对"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介绍具有广告宣传效果,81.78%的受访者认为网红明星在直播间宣传推荐"三品一械"产品起到广告代言作用。
然而,现有法律法规并未明确将直播间宣传定性为商业广告,导致监管缺乏明确依据。根据《广告法》规定,保健食品等"三品一械"广告需要前置审批,内容变更也需重新报批。但由于直播宣传行为性质不明确,许多违规宣传成功规避了监管,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对合规企业造成不公平竞争。
这一现状对保健品行业健康发展、直播新业态规范以及有效监管均构成挑战。尽管相关管理办法已在征求意见中,但直播营销的法律定性问题仍需尽快明确,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来源 | 315诚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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