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东西发现质量问题,投诉维权,这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正当权利。可有些人偏偏把这权利玩成了“生意经”——不是为治病,而是为“致贫”商家。

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消息,7月22日,北京朝阳法院判了一个案子,给所有把“维权”当“敲诈”的人敲响了警钟。
王某某和谢某某,一男一女,盯上了某大型线上商超。他们用的招数不算高明,但够“狠”:控制多个账号,专门挑洗发水、面膜、牙膏这类日化品,拆成上千笔订单下单。买完东西,他们不急着用,而是转头就冲向12315平台和北京12345热线,短期内疯狂投诉几百次。
投诉就投诉吧,但他们话里话外就一个意思:“不给钱?那就别想撤诉,我非得让市场监管局立案罚你们不可!”商家也不是没给过和解机会,可这两人油盐不进,咬死了一口价——每单必须赔500元,少一分都不行。
算算账,他们靠这手“借投诉敲竹杠”,前前后后向商家索要了近47万元。其中真让他们得手的,有11.65万,另外35万因为商家死活不给,算是没捞着。
庭审上,公诉人把这事儿掰开揉碎讲得明明白白:
首先,这俩人根本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说的“消费者”。谁家正常人会成百上千单地买牙膏面膜?这明显超出家庭日常使用范围,纯粹是“找假买假”,为了索赔而购物。
其次,他们的目的根本不“纯”。王某某自己都承认,长期把投诉索赔当主业,平时还在社交群里交流“敲诈心得”、教别人怎么投诉施压,投诉话术比专业律师还溜,模板化、公式化,一看就是职业干这个的。
最关键的是,他们用了“威胁”的手段。把“撤销投诉”当成交换赔偿的筹码,拿“反复诉讼”、“让企业名声扫地”当武器,逼着商家乖乖交钱。这哪是维权?这分明是勒索。
法庭上,面对录音、聊天记录这些铁证,王某某低下了头,认罪认罚。他说自己不该心存侥幸,投机取巧越了法律的界。最终,王某某被判了三年六个月,还得交两万罚金;谢某某被判十个月,缓刑一年,罚六千。两人当场表示不上诉。
这个案子判得漂亮,就在于它划清了一条红线:正常的消费监督,法律双手支持;但披着维权外衣、搞恶意举报勒索,那就是犯罪。最高检的检察官当天也来旁听了,北京所有刑检干警还通过视频同步学了这一课。
说白了,“假维权、真敲诈”的路子走不通了。商家合法经营受法律保护,消费者正当维权也从来畅通无阻,但谁要是想靠“碰瓷”商家发家致富,监狱的大门随时“恭候”。这既给那些想走歪道的“索赔人”提了个醒,也给被恶意骚扰的企业撑了腰。
来源 | 315诚搜网
审核 | 冰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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