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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长坐垫、认证注销还在卖,四川曝光5起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例

3.15诚搜网
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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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是很多人出行的“腿”,但要是这辆车本身就不合格,或者被非法改装过,那“腿”就可能变成“雷”。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5家经营主体因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使用未经认证车辆等问题被处罚。315诚搜网梳理发现,这5起案例各有各的“踩线”方式,但归根结底都是一个性质:把不安全的车卖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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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案例一:资阳乐至县宏远车行——电气安全不合格

2026年1月,乐至县市场监管局对宏远车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检,发现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这意味着车辆在电路设计、绝缘保护等方面存在隐患,可能导致短路、起火等风险。

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对该车行作出没收涉案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内江资中县刘毛摩托车经营部——认证证书已注销还在卖

2025年12月,资中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刘毛摩托车经营部仓库存放的1辆电动自行车,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已经注销。

按照规定,没有有效认证证书的车辆不得销售。资中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认证认可条例》,对该经营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西昌市董文电动车经营部——加长坐垫,涉嫌非法改装

2025年7月,西昌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董文电动车经营部在售的26辆电动自行车存在加长坐垫的改装行为,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加长坐垫看似只是“舒适度提升”,但实际上改变了车辆原有设计参数,可能影响操控安全和稳定性。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对该经营部作出没收涉案车辆、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自贡富顺县新亿鑫摩托车经营部——抽检不合格,同型号还在卖

2025年12月,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向新亿鑫摩托车经营部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现场检查发现同型号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仍在销售。

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对该经营部作出没收涉案车辆、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攀枝花仁和区碧宏电动车出租行——租赁服务中使用未经认证车辆

2026年3月,仁和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碧宏电动车出租行在租赁服务中使用的“零公里”二手电动自行车,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

很多人以为“租赁”和“销售”不一样,可以放松要求。但法律规定,使用未经认证的产品提供服务同样是违法行为。监管部门依据《认证认可条例》,对该出租行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川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卖车不是小事,安全不能打折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在通报中明确提醒所有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严禁销售与认证样品不一致的车辆,严禁预留改装空间;严禁销售未经认证的车辆,严禁销售不合格车辆;严禁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

简单地说,就是卖出去的车,得是检验合格、认证有效、没有动过手脚的车。别为了多赚几十块钱,把消费者的安全当儿戏。

315诚搜网也提醒消费者:买电动自行车时,注意查看车辆是否有CCC认证标志,坐垫、脚踏、车速等是否与合格证一致。如果发现疑似改装车或不合格产品,可拨打12315举报。

安全骑行,从一辆合格的车开始。

来源 | 315诚搜网

审核 | 冰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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