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重庆烤全羊缺斤短两的案子火了。有新闻报道说,市监局通报责令商家“退一赔三”。不少消费者看了心里暗喜:原来市监局这么给力,一句话就能让商家赔三倍!

但真相可能要让一些人失望了:市监局确实能责令退款,但那个“赔三”,其实是调解的结果,如果商家死活不赔,消费者只能上法院。
退款,市监局说了算
为什么退款可以由市监局直接责令?
这得从法律说起。《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退款的本质是什么?是恢复原状,是纠正违法状态。你多收了消费者的钱,就得退回去。
所以,责令退款,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职权,没商量。
赔三,市监局说了不算
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退一赔三”,性质完全不一样。那是民事惩罚性赔偿,不是为了“恢复原状”,而是对欺诈行为的额外惩罚。
说白了,这是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民事纠纷,裁判权在人民法院手里。行政机关没有权力直接责令商家赔三倍。
有个生效判例说得很清楚。(2025)辽行申778号裁定书明确指出:三倍赔偿属于民事惩罚性赔偿,行政机关无权作出强制赔三的决定。
市监局能做什么?能调解,但不能强制
那么,市监局在这件事上到底能干啥?
简单列一下:可以认定欺诈行为;可以责令商家退款;可以对商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可以组织双方调解。
如果商家态度强硬,就是不赔三,那对不起,市监局也没办法强制执行。消费者只能自己拿着证据去法院起诉。
回到烤全羊案:所谓的“责令退一赔三”到底是啥?
回头看重庆烤全羊这个案子,新闻报道里说的“责令退一赔三”,其实是三件事的组合:责令退款(这是市监局的职权);行政处罚(罚款,这也是市监局的职权);调解促成赔三(这是调解的结果,不是强制命令)。
所以,那句“责令退一赔三”是个简化的说法,实际执行起来,退款是强制的,赔三是谈出来的。
给消费者的提醒:投诉怎么写才管用?
明白这层关系后,消费者投诉时就得长个心眼。
正确的投诉请求应该是: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商家退款;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调解,促成商家给予三倍或十倍赔偿。
如果调解不成,商家就是不赔,那就别在12315那儿耗着了,直接去法院起诉——这是拿到“赔三”的唯一途径。
记住这个知识点,以后维权不迷路。
来源 | 315诚搜网
审核 | 冰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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