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成为了美容店的“形象代言人”,做完项目就能免费享受服务,甚至拿回诚意金?近日,上海一位消费者汤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套路。他按要求完成了全部服务项目,商家却找各种理由拒绝退还4000元诚意金。目前,上海市金山区消保委已介入处理此事。

事情要从2024年12月说起。汤先生在美容美发店消费时,店员热情推荐他参与一项“超级粉丝代言人”全年打造计划。根据约定,汤先生支付4000元诚意金,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36次年卡项目”外加“6个高端项目”,这笔钱就会全额退还。听起来像是“免费体验”,汤先生便签了合同。
然而,履约过程并不顺利。据汤先生反映,合同里明明写着“服务预约间隔时间自由”,但美容店却屡次以“员工培训”“房间已满”“对皮肤不好”等理由拒绝或推迟他的预约,严重影响进度。经过一番波折,他终于在今年12月完成了36次基础项目,但当他准备预约6个高端项目时,商家却称“本店无法提供,需前往总部门店”。汤先生查询后发现,该品牌根本没有所谓的“总部”,只有3家联名的个体门店。
更令人气愤的是,在汤先生完成基础项目要求退款时,商家先是以“只完成部分项目”搪塞,后又搬出“换了新老板”的理由拒绝履约。经核实,该店营业执照自签约至今从未变更。无奈之下,汤先生向金山区消保委投诉。
消保委调查认为,商家在签约时未如实告知服务能力的限制,在履约过程中又设置障碍,最终导致消费者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违约。根据相关法律,商家应承担相应责任。
金山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当前预付式消费花样繁多,类似“形象代言人”“全年免费计划”等营销活动往往需要消费者先支付一笔诚意金或项目款,宣称“做完即退”。但消费者可能在实际履约中遭遇预约难、服务缩水、门店关门等问题,导致钱财难以追回。
因此,在参与此类活动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重点关注服务内容、履行方式、退款条件和违约责任,对模糊之处要商家书面澄清。同时,也呼吁广大商家诚信经营,不得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消费者,共同维护健康的市场环境。
来源 | 315诚搜网
素材 | 金山区消保委
审核 | 冰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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