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元旦、春节临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市场监管部门于12月26日联合向各经营者发布提醒告诫,要求规范节日期间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告诫内容,所有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做到诚信经营、明码标价。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标示必须真实准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更新,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通过网络销售的,也必须在页面明确公示价格。
针对节假日消费热点领域,告诫提出了具体要求。餐饮经营者需确保店内所有价签、菜单等信息一致,清晰标示“小份菜”、“半份菜”价格,并在结算前提供明细账单。外卖打包费需明码标价。酒店行业须线上线下明确公示客房类型、价格及额外收费项目,订单生效后不得临时加价。旅游景区需公示门票及园内收费项目价格,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政策,不得变相涨价或设立“园中园”收费。
在交通出行方面,告诫要求铁路、航空、公路客运、出租车、网约车、道路救援及停车场等单位规范价格行为,落实好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政策,并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实行优惠。对于文娱演出、体育赛事、露营、节日特色商品等经营者,告诫强调需公示收费,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或实施价格欺诈。
此外,对于粮油肉蛋菜奶及药品等民生必需品,经营者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不得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商家须履行价格承诺,杜绝虚假折价。网络交易平台则需加强对平台内商家的管理,防止出现标价不一致、促销规则不实等问题,且不得对商家的自主定价进行不合理干预。
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表示,节日期间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消费者若遇价格违法问题,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来源 | 315诚搜网
素材 |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审核 | 晓伟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