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依法惩治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发生在北京的案件显示,有诈骗团伙利用“医托”假扮病友,专门诱骗从外地赴京求医、特别是年纪较大的重症癌症患者,到小诊所购买高价无效中药,骗取“救命钱”,涉案金额达52万余元。

根据案情,2022年至2023年间,被告人胡某等人在北京经营两家诊所,并雇用郭某良、汤某秀等人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院内及周边充当“医托”。这些“医托”谎称自己也曾患癌,并在上述诊所治疗后“病情好转”,以此搭讪、诱骗前来求医的病患者。他们将患者带至诊所后,由坐诊医生进行所谓的诊疗。
之后,胡某等人还会假冒医生或助理,通过微信以“复诊”“跟踪治疗”等名义,继续诱骗被害人线上付款,购买价格昂贵却无实际治癌效果的中药。据悉,这些“医托”为博取信任,甚至使用从医院垃圾桶捡来的他人废弃CT片子作为道具。该团伙以此手法先后骗取了50余名患者共计52万余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胡某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胡某等人以特定重症患者群体为目标,犯罪性质恶劣。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犯罪事实及胡某曾有类似诈骗前科等因素,于2024年12月25日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该判决已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此类犯罪利用患者急于求医的心理,专门骗取重症患者的“救命钱”,不仅造成财产损失,更可能延误正规治疗,严重侵害群众生命健康与财产权益,扰乱医疗秩序。法院通过此类典型案例的发布,旨在严厉打击犯罪,并提醒广大患者及家属务必保持警惕,通过正规渠道就医,切勿轻信所谓“病友”推荐,避免因“病急乱投医”而上当受骗。
来源 | 315诚搜网
素材 | 最高人民法院
审校 | 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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