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涉老消费欺诈案件。某食品商行因将普通进口食品虚假宣传为具有预防阿尔茨海默病、增强免疫力等功效的保健食品,被法院认定构成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商品,判决解除买卖合同,退还货款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据了解,消费者杜某购买了商家宣称“可增强免疫力、活化细胞、预防阿尔茨海默病”的进口保健食品,后发现商品无中文标签、进口代理商信息及检验检疫标识,且含有禁止添加成分,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指出,涉案商品未取得我国保健食品或药品批准文号,宣传内容已超出普通食品功能范畴,易使消费者误认其具有特殊品质或医疗效果,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商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能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构成“明知是不安全食品而销售”的行为。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逯遥提示,该案中经营者以代购为名,利用外文包装和“原装进口”话术,针对老年消费者健康焦虑进行误导性销售。其核心成分NMN在我国未获准用于食品,且宣传涉及疾病预防功能,明显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法院提醒老年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应认真查验中文标签、批准文号及合法来源,切勿轻信“延缓衰老”“预防疾病”等宣传,子女也应主动关注父母消费情况,帮助识别消费风险。
来源 | 315诚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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