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常常遭遇“收款不退”“会员卡不通用”“网上预订不可入住”等不公平格式条款。10月27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过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剖析了这些条款的不合理之处,并给出维权指引,助力消费者识别风险、保护自身权益。

在厦门市同安区,消费者翁女士因工作调动无法继续参加瑜伽课程,申请退费时被商家以“课程售出后不予退费”为由拒绝。经调解,商家最终扣除20%运营成本后退还剩余费用。福建省消委会指出,此类条款属于不合理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依法无效。特别是瑜伽等具有人身属性的服务合同,若因情势变更导致履行不公,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费。
消费者闫先生持某品牌会员卡在加盟加油站消费时,被告知“直营店与加盟店会员卡不互通”,无法享受优惠。经协调,加油站退还差价并承诺公示会员规则。福建省消委会强调,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提示会员卡使用范围、有效期等重要条款,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此外,一名消费者通过外卖平台预订酒店并支付成功,到店后却被以“网上预订不可入住”为由拒绝,并被要求以更高价格线下重新预订。经调解,商家退还差价。福建省消委会表示,酒店未提前告知限制条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线上订单支付成功即合同成立,商家无正当理由拒单属于违约。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消费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留存付款凭证等证据。若权益因不公平格式条款受损,可先与商家协商,或向消费者组织、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来源 | 315诚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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