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第二批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典型案例。今年以来,总局聚焦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突出问题,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治理了一批乱象,清理了一批违规主体。此次发布的案例共6件,涉及山西、四川、青海、黑龙江、上海、北京。

在山西省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的弘华养生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案中,经查,当事人刘某及工作人员通过口头介绍、微信聊天、集中授课、发放彩页等方式,向消费者推销汉瑞宝牌氨糖软骨素碳酸钙胶囊等产品,宣称具有通经络、排毒、补气血、调节肠道功能、改善睡眠等功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2026年1月,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1万元。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的李某玲经营添加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是一件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今年6月,该局接到投诉举报,反映通过微信购买的“纤SO瘦身压片糖果”检出西布曲明成分。经查,2024年12月至2026年4月,当事人李某玲3次通过淘宝添加微信商家购进外包装未标注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执行标准的纤SO植物果蔬压片糖果。当事人将产品拆分成单粒用自封袋包装,以微信昵称“圆圆”对外销售,并宣称产品具有减肥功效。2026年7月,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出具《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认定当事人涉嫌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罪。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本案全部案卷材料移送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开展刑事侦查。本案是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处置网络私域微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深化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
来源 | 315诚搜网 综合市场监管总局
审核 | 冰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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