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消费者在消费保平台投诉称,自己早已把辽宁振兴银行的贷款全额结清,还款流水一笔不少,但征信报告上的逾期记录始终没有更正,第三方催收还在反复要求“二次还款”。他多次向银行反馈,得到的答复永远是“已登记、会处理”,几个月过去没有任何实质进展。

这条投诉的诉求写得很明确:立即更正征信状态、终止催收骚扰、安排专人限时答复。投诉标签是“征信问题”和“未履行合同”。10月20日,平台跟进显示已联系企业处理。对当事人来说,麻烦在于举证责任已经完成——结清凭证在手,却仍要为一条本不该存在的记录反复自证。

征信记录不是小事。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应当删除;信息主体认为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后者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也就是说,贷款结清后仍显示逾期,属于典型的信息不准确,银行有义务核查更正,而不是长期“只登记不处理”。

更值得警惕的是“结清之后仍被催收”。贷款关系终止,债权债务已经消灭,任何以“系统没更新”“账没销”为由要求再次还款的行为,都缺乏合同依据。若催收方以骚扰联系人、反复致电等方式施压,还可能触及《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催收自律规范的红线。

从投诉描述看,当事人已经走完了常规沟通流程,下一步应当把口头反馈转为书面异议:向银行提交征信异议申请并要求出具受理回执,同时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异议;对催收行为,可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或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避坑指南】结清贷款当天就要索取结清证明和还款明细,截图保存最后一期扣款记录;还款后1至2个月主动查一次个人信用报告,发现“结清未销户”“已结清仍逾期”立即提异议,不要等买房贷款被拒才发现;异议申请要书面提交并留存回执,20日内未答复可向征信中心或监管投诉;遭遇结清后催收,明确告知债务已消灭并要求提供债权凭证,同时录音留存,必要时报警或起诉主张侵权。

(信息来源:消费保,投诉编号102493227,投诉时间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