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某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老年人购买保健产品,承担约1470万元惩罚性赔偿。这是广东首例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胜诉金额创广东省消委会公益诉讼历史新高。
案情显示,2024年广东省消委会从佛山市检察院获悉线索:相关被告低价购进食品、保健品及用品,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等方式吸引中老年消费者,由无资质人员假冒"专家",刻意夸大病情和产品功效,用虚假视频、现身说法等手段诱导老人高价购买。2025年6月,广东省消委会在佛山市检察院支持下向佛山市中级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同年12月一审胜诉,被告上诉后,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本案有多个突破点。判决明确相关消费者可在公告期限内申请退赔,让公益诉讼裁判效力真正惠及个体求偿,打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案件首次由省、市两级消委会深度协同联合办理,提升办案质效;相关做法还经提炼形成修法意见,反哺立法完善。
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有着相似的剧本:免费领鸡蛋、开会送礼品、"专家"问诊、现身说法、饥饿营销。子女平时多提醒、老人花钱多商量,发现被诱导消费可向消委会或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公告期内的退赔申请不要错过。
(信息来源:广东省消委会、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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