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食品吃出问题,赔偿怎么算?黑猫投诉平台上一份针对小象超市的投诉,把"退原款还是赔千元"的争议摆了出来。
这位消费者说,10月14日晚8点31分,他在小象超市买了一份买一送一的"鱼美香爆汁鱼腐"120克,回家烹饪食用时发现味道不对,因为担心安全问题已经进行了催吐。
他随后向平台反映,认为按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应当获得千元赔偿;但小象超市方面只同意退还商品原价,拒绝了他1000元的赔偿要求。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不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认定,通常还需要监管部门或检测机构的结论,仅凭"味道不对"的表述,双方各有各的道理。
目前这笔纠纷仍在胶着。对平台而言,与其让消费者走完漫长的举证流程,不如第一时间封存同批次商品送检,用检测报告说话。
(信息来源:黑猫投诉平台,投诉时间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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