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门口挂块广告牌,写上“全国销售额第一”,客人看着挺唬人,结果市场监管局的罚单也跟着来了。北京东城区一家牛杂煲加盟门店就因为这七个字,被罚了2万块。
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这起处罚案件由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于近期公布。涉事门店在店门口广告牌上标注“牛肉牛杂火锅连续3年全国销售额第一”。这句话倒不是门店自己编的,来源是品牌总部拿到的一份第三方咨询机构出具的市场研究报告,报告里确实写了这个结论。
但问题出在报告的一个小字备注上。那份文件写得清清楚楚:本文件仅作为所载结论之市场研究报告中的核心要素展示,非宣传推广画面。翻译一下就是:内部看看可以,拿出去打广告不行。门店拿到品牌总部给的设计稿后,没管这行备注,直接找人做了块广告牌挂在门口。
执法人员一查,发现“牛肉牛杂火锅”这个品类压根没有专属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没有统一标准,就没有统一的统计口径,“全国第一”是怎么比出来的?门店这是自己划了一条赛道,然后宣布自己是这条赛道上的冠军。这种做法在监管眼里有个形象的叫法——“萝卜坑式”绝对化用语广告。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6月发布的《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这种脱离行业标准、自设赛道炮制“行业第一”的宣传行为,明确属于违规范畴。指南里写得很直接:引证广告中的绝对化用语,如果所指向的行业领域小于国家标准分类,或者所指向的商品根本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就不属于豁免情形,照样违法。
很多加盟商有个想当然的认知:素材是总部给的,设计稿是总部做的,出了问题应该找总部,跟我没关系。这个案子把这条路堵死了。监管部门的表态很明确:门店作为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对广告内容承担首要审核责任。总部给的是素材,不是免责声明。牌子挂在你的店门口,面向你的顾客,你就得对上面的每一个字负责。
这起案子给餐饮加盟店提了个醒。手里有第三方报告不等于拿到了“免死金牌”,报告能用在哪、不能用在哪,得看清楚。总部给的宣传物料,投放前自己再过一遍,觉得拿不准的,宁可不用。2万块罚款不算多,但挂出去又摘下来的招牌,丢的是自己的脸。
来源 | 315诚搜网 综合 中国消费者报
审核 | 冰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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