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德阳、眉山、资阳4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6起规制牟利性投诉举报典型案例,此前4地已共同签订协同治理备忘录。

典型手法大同小异:林某某一次性向14家熟食卤味店提交投诉举报书,而其在12315平台累计投诉244次、举报237次;李某某在同一时间对同一厂家的多款速食产品投诉8次,反映的标签配料表问题经核查均不属实;王某在成华区集中发起11件投诉,涉及11个经营主体,投诉内容文本格式化、表述专业化,购买数量频率与普通消费习惯明显不符。

更夸张的是张某,累计投诉1435次、举报682次,专盯没有水效标识的水龙头;郝某某累计投诉1920件、举报111件;许某某累计投诉4640次、举报4937次,针对同一企业同类产品反复投诉。

市场监管部门对这些明显超出正常生活消费需求的投诉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终止调解处理,同时区分投诉与举报分类处置,对举报线索中反映的食品标签等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管、督促企业自查自纠。

(根据中国消费网《3·15曝光台》2026-08-11报道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