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老板们,以后遇到那种“买了就投诉、投诉就要钱”的“职业打假人”,终于有规矩管了。
据成都日报2026年10月9日报道,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十一部门印发了《关于依法规范处置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两年。
这份新规说白了就一件事:把真正为自己维权的人和靠“打假”赚钱的人,分开。

先说背景。今年4月,成都超过400家茶楼被同一拨人批量举报了。举报理由挺“专业”:茶楼现场用热水泡金丝菊、花茶,属于自制饮品制售,得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但很多茶楼只有营业执照。这确实是个程序上的合规空白,但举报者的操作很“熟练”——消费、举报、谈判、收款,环节分得清清楚楚,每家索要1500元以上“和解费”。有老板交了2100元后,对方发来一张盖了手印的撤诉申请。这已经不是维权了,是拿法律当提款机。
《暂行规定》怎么区分?核心就两个字:目的。你是真的买了东西自己用、自己吃,权益受了损去投诉,这叫维权。你买这个东西的目的就是为了投诉索赔,数量、频率明显不正常,那就得好好查查了。
具体怎么查?新规列了12项参考因素。比如:买的数量和频率明显超出正常消费需求;短时间内反复找同一家或同一类商家买同样的东西、用同样的理由投诉;明知东西有瑕疵还反复买、反复投诉;一年内投诉举报次数异常多,材料还长得一模一样;多人用同一个电话、同一套证据投诉不同商家;以曝光、差评、反复投诉相要挟要钱;夹带、调包、造假来虚构事实。
但新规也说得很清楚:不能只看一条就下结论,得综合判断。而且有四类情况不算牟利性职业索赔: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违法犯罪的、可能引发公共安全风险的、经营者内部人员依法举报的,以及其他经研判不构成的情况。
成都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得挺实在:现在成都的牟利性职业索赔“呈多发频发态势”,有公司化团伙运作的,有批量模板化投诉的,还有恶意制造违法事实、多渠道缠访缠诉的。这些人追求的是“小错大赔”“小过重罚”,大量同质化的投诉挤占了12315和12345热线,基层执法人员疲于应付,真正需要维权的普通消费者反而被堵了路。
这不是成都一个地方的事。今年1月,最高法、最高检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规范职业索赔的典型案例。有个姓苏的,在北京多家餐馆吃饭时往饭菜里放蟑螂,5次要求免单和赔偿,最后以敲诈勒索罪被判了六个月,缓刑一年。还有一个往食品包装里塞毛发和钢丝球的,作案60多次,索得2.4万,判了一年。
4月15日起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已经明确: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提出的投诉,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受理。
成都这份新规,是在国家层面的框架下,把“怎么判断”“怎么处置”落到了操作层面。该保护的消费者权益一分不少,该堵的牟利漏洞一寸不让。 老板们也别慌,合规经营是第一位的,真被“碰瓷”了,留好监控、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该报警报警。
来源 | 315诚搜网 综合 成都日报
审核 | 冰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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