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大规模降薪调岗,员工在工作群里收集证据、商量怎么维权,这算不算“破坏公司团结、严重损害公司利益”?重庆一家公司的答案是“算”,直接把员工周某开除了。但法院给的答案是:不算,开除违法。
事情是这样的。周某所在的公司准备降薪调岗,周某和同事们在员工微信群里交流维权信息、梳理取证思路。公司发现后,翻出《员工手册》里“恶意诽谤上司和同事、破坏团结”“未经公司许可,擅自对外发布有损公司声誉的个人观点”两条规定,认定周某“教唆、组织他人诽谤公司”,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
周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赢了。公司还不服,告到法院。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判公司支付赔偿金。
法院说得很清楚。首先,公司拿出来的《员工手册》,没有证据证明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告知周某的。规章制度要拿来开除人,得满足三个条件:内容合法、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协商、向员工公示告知。缺一个都不行。这家公司连第一个都证明不了。
其次,周某在群里聊了什么?聊的是公司确实存在降薪调岗、迟延发工资的事实,聊的是怎么合法维权。这些言论只在员工内部群里发,没有往外扩散,也没有捏造事实。法院认定,这属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是诽谤,也没有造成什么“破坏团结、损害利益”的实际后果。
说白了,员工遇到降薪调岗这种事,跟同事聊聊、商量一下怎么办,是人之常情,也是法律给的正当权利。薪酬和岗位是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公司想改,得跟员工平等协商,不能单方面说了算。员工不接受、想维权,这是法律保护的。
这个案子传递的信号很明确:用人单位管人可以,但不能滥用权力。把员工正常的沟通和维权打成“破坏团结”,拿这个当理由开除人,法律不认。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
来源 | 315诚搜网
审核 | 冰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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