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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翻车"!男子买8条羽绒被索赔反赔律师费,法院:滥用诉权

3.15诚搜网
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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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靠"打假"赚一笔,结果官司输了不说,还得倒赔对方律师费。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给职业索赔敲响了警钟:维权有边界,滥诉须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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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戴某某在一家网店的"某品牌专卖店"一口气买了8床羽绒被,收货后马上翻脸,以"不是正品""填充物造假"为由,把销售方、销售方股东、生产方、品牌方乃至电商平台一股脑全告上了法庭,要求销售方"假一赔十",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经法院查实,这家专卖店确实是个"李鬼",根本没有拿到品牌授权,羽绒被的填充物也确实跟宣传不符。从这个角度看,商家售假没得跑,法院最终判了销售方退还货款,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但问题出在戴某某自己身上。法院审理发现,这位原告可不是什么吃亏上当的普通消费者——他在全国多地法院提起过几十起类似的网络购物索赔诉讼,光羽绒被就买过43条,全是"一次性买好几条,然后告商家材质造假"的路数。这次一口气买8条,明显超出了正常家庭消费需求。更离谱的是,他明明早就知道这家店没有品牌授权,市场监管部门也明确告知过,却还是硬把跟这事毫无关系的品牌方北京某公司也列为被告,要求人家为冒牌货承担责任。

品牌方平白无故被拖进官司,气得当场提出反诉:你明知跟我们没关系还告我们,这不是耍无赖吗?要求戴某某赔偿律师费。法院经审理认为,戴某某的购买行为根本不是出于真实消费意愿,纯粹是为了索赔而买,双方的买卖合同本身就不成立。更关键的是,他在明知品牌方与涉案店铺无关、此前已有类似案件判决品牌方不担责的情况下,依然把人家拽进诉讼,这已经超出了正当维权的边界,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诚实信用原则,属于滥用诉权。

最终,法院的判决可谓"各打五十大板":一方面判销售方退还货款、承担鉴定费,售假者付出了代价;另一方面也判戴某某赔偿品牌方部分律师费,为自己的滥诉行为买单。戴某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

这个案子给那些把"打假"当生意的人提了个醒——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但绝不纵容把诉讼当成牟利工具。正如主审法官所说,规制恶意诉讼绝不是放任售假,商家依然要为违法行为承担责任;但维权者如果"动机不纯、恶意牵连",同样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这条边界清晰了,市场秩序才能更加公平透明。

来源 | 315诚搜网 综合 新京报

审核 | 冰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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