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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买8条羽绒被索赔,反被法院判赔律师费:职业打假

3.15诚搜网
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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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8条羽绒被打假索赔,最后不仅没拿到赔偿,反而被判倒赔对方律师费——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审结的这起案件,给职业索赔敲了一记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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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315诚搜网 配图

案情并不复杂。原告戴某在一家网店的"某品牌专卖店"里,一次性买了8床羽绒被。收货后,他以"不是正品""填充物材质不符"为由,把销售方、销售方的股东、生产方、品牌方、平台方一共五家公司全告上了法庭,要求"退一赔十"。

经法院查实,这家店铺确实没有拿到品牌授权,卖的也不是正品,羽绒被的填充物也确实有问题。销售方存在虚假宣传,该罚。

但问题出在戴某身上。

法院一查发现,戴某在全国多地法院提起过类似诉讼,公开判决的就有30多起。光羽绒被这一类商品,他之前就在4个案件里买了43条,每次都是"一次性买好几条",然后以材质不符为由索赔。这次又一次性买8条,远超正常家庭消费所需。

更要命的是,戴某在起诉前已经从市场监管部门拿到了文书,知道这家店根本没有品牌授权。但他明知商品跟品牌方无关,还是把品牌方列为被告,让人家跟着打官司、请律师、出庭应诉。而在此之前,他已经两次在其他类似案件里把品牌方列为被告,法院都判了品牌方不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戴某清楚得很——品牌方跟这事儿没关系,但他偏要把人家拉进来,图的什么?无非是想多告一个算一个,增加谈判筹码,或者纯粹给人添堵。

法院最终认定:戴某的购买行为不是为生活消费,而是以索赔为目的,双方根本没有达成真实的买卖合意,合同不成立。销售方虽然要退货款、承担鉴定费,但品牌方、生产方、平台方都不担责。同时,戴某明知品牌方无关还恶意列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滥用诉权,判他赔偿品牌方部分律师费。二审维持原判。

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法官说了一段话值得细品:打假维权没问题,法律支持,但监督必须建立在合法、理性的基础上。把诉讼当成牟利工具,一次买一大堆,明知跟人家没关系还要拖人下水——这就越界了。

当然,法院也强调,这绝不是给制假售假开绿灯。卖假货的依然要罚,该退的退、该赔的赔。但职业索赔那种"批量购物、漫天告状"的路数,以后行不通了。

对普通消费者来说,这事其实挺解气——维权是每个消费者的权利,但权利不能滥用。要是所有人都打着维权旗号搞投机,最后受伤的还是正常的市场秩序。法院这次判戴某赔律师费,传递的信号很明确:你可以打假,但不能把打假当生意做。

来源 | 315诚搜网 综合 中国青年报

审核 | 冰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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