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怀期待签了旅游合同、交了团费,等着出发,结果旅行社一句“没凑够人”就把行程取消了,另外两条线路更是一直拖着不成行。北京的张先生和李先生就遇到了这种糟心事,他们一纸诉状把旅行社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旅行社违约,全额退款,还要付利息。

2024年8月,张某和李某与某旅行社签了一份《线路定制协议》,约定每人参加3条旅游线路,费用各5000元。合同里3条线路只有1条明确了目的地,另外2条连名字都没定,出行时间也没写,只笼统地说合同有效期3年。
签完合同后,旅行社在微信群里通知第一条线路拟在9月出发,后来又说“未达到预计成团人数”,改到了10月。可到了10月,旅行社在没通知、没商量、没征得两人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取消了该条线路。剩下的两条线路更是遥遥无期,再也没了下文。
张某和李某多次找旅行社沟通退钱,对方一拖再拖,就是不退。无奈之下,两人起诉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旅行社收钱之后的主要义务就是提供旅游服务,结果实际什么都没给,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张某和李某作为守约方,依法有权解除合同。而且服务合同不能强制履行——总不能逼着旅行社带人出去玩吧?
法院最终判决:合同解除,旅行社分别退还张某和李某各5000元团费,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该判决已生效。
315诚搜网梳理几个关键点供消费者参考:
第一,合同内容再模糊,收钱就得办事。 法院认定旅行社“擅自终止服务”构成根本违约,未成团不是免责理由——成不了团就应该提前退费,而不是拖着不处理。
第二,服务合同不宜强制履行,但违约责任跑不掉。 旅行社不能以“合同还在有效期内”为由无限期拖延,既然无法提供服务,就得老老实实退钱。
第三,维权要趁早,证据要留全。 这起案件中,张某和李某保存了合同文本、付款凭证、微信群沟通记录,这些材料成了法院认定事实的直接证据。
法官提醒消费者:签旅游合同时,仔细看清行程安排、退费规则等核心条款,对“模糊表述”多问几句;坚决远离“低价团”“免费康养游”等噱头,这类模式往往暗藏强制消费甚至集资诈骗;一旦旅行社擅自取消行程或未按约提供服务,先投诉,再起诉,别让拖延耗掉你的维权底气。
旅游合同不是“君子协定”,交出去的钱更不是“定金不退”的糊涂账。旅行社可以因为成本原因取消线路,但取消的同时必须履行退费义务——这是生意,更是法律。
来源 | 315诚搜网 综合 中国消费者报
审核 | 冰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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