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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食品召回新规出台:销售方与平台共担责任

3.15诚搜网
202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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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给海淘食品上了一道“安全锁”——明确谁卖谁负责,平台也得管,问题食品必须召回。

近年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规模持续扩大,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买遍全球。但一旦食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由于销售主体在境外、经营链条长,消费者常常面临“找谁赔”“谁负责”的困境。此次《公告》的核心,就是把责任主体“拉回国内”。

《公告》明确,跨境电商企业须委托一家境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门负责进口食品的召回工作。这意味着,消费者买到问题海淘食品,不再需要跨国追责,境内就有“责任人”接单。

跨境电商企业的责任也被压实:一旦发现所售食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或发生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止销售,通知受委托的境内企业启动召回,并妥善处理已售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须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跨境电商平台同样不能置身事外。平台须督促入驻的跨境电商企业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敦促其和受委托企业做好召回等工作。对不采取主动召回措施的商家,平台应暂停为其提供服务。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召回监管力度。对不履行召回义务的跨境电商企业、受委托的境内企业及平台,将依法依规处理,并通报有关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从“买得方便”到“吃得放心”,这道新规的落地,意味着海淘食品不再是监管盲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多了一道守护。

来源 | 315诚搜网

审核 | 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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