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诚搜号 消费者投诉

问题食品召回时限更紧、处罚更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规

3.15诚搜网
2026-02-11
864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修订的《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问题食品的召回流程、责任主体和惩戒措施进行了全面升级。新规旨在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让问题食品“无处遁形”。

1762504291664786.png

新办法最直观的变化是召回时限“提速”。针对不同危害程度的食品,三级召回的启动时限分别从原来的24小时、48小时、72小时,调整为24小时、36小时、48小时。这意味着,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企业必须更快行动起来,抢在风险扩散前把问题食品从货架和消费者手中追回。

责任链条也被进一步拧紧。新规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建立并执行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不只是生产企业,包括食品经营者、农贸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方、展销会举办方,乃至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统统负有配合召回的义务。这意味着,无论问题食品是从线下超市还是直播间卖出,相关平台和场地提供方都不能置身事外。

在监管层面,新规按“提级管理”原则重新划分了权限。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本级和设区市级许可的企业进行召回监督,设区市级则负责县级许可、备案的企业。对于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召回事件,市场监管总局将直接介入,确保大案要案有人管、管得住。

惩戒力度也明显加码。新规专门增加了对不配合召回的市场开办者、平台提供者的处罚条款,对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召回后仍拒不执行的企业,处罚措施将更加严厉。

此次新规的发布,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号:食品安全没有“局外人”,从生产者到销售者,从实体市场到电商平台,整个供应链上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为消费者的入口安全负责。召回不是亡羊补牢的“选择题”,而是必须跑赢风险的“必答题”。

来源 | 315诚搜网

素材 | 市场监管总局

审核 | 晓伟


315热搜一下: 市场监管总局

评论 (0)

因为有你 新闻才更精彩

欢迎来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