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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类化妆品禁产禁售,国家药监局分类调整监管措施

3.15诚搜网
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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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1月1日起,原用于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的5类化妆品将不得继续生产、进口和销售。这标志着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设立的五年过渡期正式结束。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特殊化妆品的类别进行了重新界定。此前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特殊用途化妆品包括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共9类。新《条例》将特殊化妆品范围调整为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产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产品,而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这5类产品不再纳入特殊化妆品管理。

对于法规调整前已取得注册的上述5类产品,新《条例》设置了5年的过渡期,允许在过渡期内继续生产、进口和销售。如今过渡期满,相关产品将全面退出市场。

国家药监局表示,对此5类产品采取分类调整的监管方式,对于安全风险相对可控、技术成熟的产品,如部分宣称防断发的原育发产品、通过紧致肌肤塑形的原美乳产品等,已调整至普通化妆品实施备案管理。

对于主要通过参与人体生理活动发挥功效、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如刺激毛发生长的生发产品、影响脂肪代谢的健美美乳产品等,将逐步纳入药品管理,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

过渡期满后,如果相关企业仍有生产、进口或销售需求,可根据产品调整后的新分类,选择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或申请药品注册,在取得相应资质后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化妆品时,可通过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或“化妆品监管”APP查询核对产品注册或备案信息;建议通过正规商场、超市或品牌官方渠道购买,并主动索取和保存购买凭证,以保障自身权益。此次政策调整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提升化妆品安全水平。

来源 | 315诚搜网

素材 | 国家药监局

审核 | 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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