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针对多起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租用共享充电宝遭遇归还难、乱收费等问题,对4家共享充电宝服务企业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这是全国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共享充电宝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亮剑"。

调查发现,部分共享充电宝品牌商家只负责在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平台等渠道提供租赁服务,而由招募的代理商具体负责柜机运营,导致租赁服务与售后服务严重脱节。消费者经常遭遇因附近没有空格位、设备故障等商家原因导致无法归还充电宝,甚至归还后仍在持续计费的问题。
更令人困扰的是,当消费者向商家反映问题时,往往只能得到基于AI技术的"在线咨询"或"固定回复",诉求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同时,一些商家未在页面显著位置公示用户服务协议、交易规则、计费规则等信息,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认定,这4家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针对消费者归还充电宝、停止计费、退还服务费用等合理诉求作出正确响应,构成了故意拖延、无理拒绝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处罚。
被处罚后,4家企业积极整改,已加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起的《北京市共享充电宝行业自律公约》,并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优化计价模式、保持高电量借出、合理控制空置率确保及时归还、建立暂停计费机制、完善客户服务等。特别承诺因网点少机柜无空位等原因无法及时归还时,企业核实后可暂停计费;因共享充电宝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无法归还情况,可免除本次使用费用。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屡现的充电宝"刺客"现象中,一个充电宝因无法归还导致使用成本高达上百元,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背离了共享经济的初衷。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租用充电宝时如遇商家承诺的归还点位无法归还、归还后仍继续计费、平台无故不退押金、计费规则不透明等问题,要坚决依法维权。
来源 | 315诚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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