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国庆、中秋双节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各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禁出现“天价月饼”、先提价后打折、虚假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315诚搜网获悉,此次联合提醒涵盖粮油果蔬、餐饮住宿、旅游交通、共享充电宝等民生消费重点领域。针对中秋消费特点,特别强调月饼等节令商品经营者应合理定价,避免出现价格虚高现象。餐饮行业需明确标价,不得使用“时价”等模糊表述,销售“小份菜”需单独标明价格。
在交通出行方面,要求铁路、航空、出租车、网约车等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停车收费单位需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旅游景区必须明码标价,不得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宾馆酒店在订单生效后不得临时涨价,共享充电宝经营者需清晰公示收费规则和封顶价格。
另据了解,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在节日期间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问题,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 | 315诚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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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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