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正式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为落实这一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明确婴配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适用该办法,并同步就相关配套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与婴幼儿配方乳粉相比,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在微生物和稳定性控制方面要求更加严格。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征求意见稿)》,重点从三个方面明确了注册要求:一是对生乳中嗜冷菌、耐热芽孢菌等原辅料微生物风险控制提出具体要求;二是要求企业在产品研发中制定产品体系稳定的内控评价标准、评价指标及检测方法;三是对生产工艺验证、产品检验以及灭菌效果验证等方面提出详细要求。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制定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货架期产品稳定性研究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稳定性研究的基本原则、试验样品和项目、试验方法、报告内容和稳定性重点试验项目,为企业开展货架期产品稳定性研究提供具体指导。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根据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尽快修改完善并发布相关文件,确保企业能够按时申请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注册。这一系列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婴幼儿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此次征求意见的举措,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婴幼儿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也将促进婴幼儿配方液态乳行业的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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