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使用频率的提高,消费者对屏幕隐私和视觉健康的关注度不断上升,电商平台上标榜“护眼+防窥”功能的手机膜产品层出不穷。近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市面热销的12款护眼防窥膜开展了防蓝光效果验证性测评,并发布消费提示指出:所谓“护眼防窥膜”实际上难以真正实现护眼功能,消费者应理性选购。
检测结果显示,护眼防窥膜所谓的“防蓝光”效果本质是通过降低整体屏幕亮度实现的,属于“被动减光”,并非针对性阻隔有害蓝光。12款样品的蓝光衰减率介于34.51%至66.09%之间,而屏幕亮度通过率则从67.09%降至34.01%,两者呈明显反比关系。例如某一款样品蓝光衰减率高达66.09%,但其亮度通过率仅为34.01%,意味着屏幕亮度大幅下降,反而可能因光线过暗导致用眼疲劳。
专家指出,未贴膜的手机屏幕自身蓝光危害有效辐亮度远低于国际规定的无风险上限,使用防蓝光膜的实际意义有限。此外,过度阻隔蓝光还会造成屏幕色彩失真、显色不准,影响视觉体验。
目前,该类产品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商家在宣传中存在大量夸大和模糊性表述。例如多家店铺使用“8K超清不伤眼”“德国进口”“真防窥真护眼”等宣传语,甚至出现“贴坏包赔”“可摔101次”等诱导性承诺,售价也从3元到数十元不等,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难以辨别真伪。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防窥膜的核心功能应为防窥视,所谓“护眼”多为附加宣传。消费者在选购时应当心亮度损失和色彩失真问题,优先考虑透光率较高、品牌信誉较好的产品,并重视日常用眼卫生,控制屏幕使用时间,定期进行眼科检查,切勿依赖手机膜实现护眼。
据悉,此次测评结果仅针对抽样产品,不代表所有市场产品性能,但其反映出的问题仍值得广大消费者和监管机构关注。
来源 | 315诚搜网 综合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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