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出借人通过平台借出的资金回款出现问题,应不应该找平台追责?大多数难友都觉得当然是应该的。但是,前不久出借人起诉玖富却被判了败诉,让很多难友都愤愤不平,但看了审判结果又无可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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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裁判文书网显示,这则判例内容为:出借人刘某某向法院起诉玖富普惠平台,主张资金出借给了网贷平台,要求平台偿还出借本息,并承担诉讼费等。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玖富普惠仅为信息中介平台,与出借人之间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出借人的诉讼对象,也就是被告没有选对,最终导致出借人败诉。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保全费、诉讼费均由出借人刘某某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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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法院通过审理认定,网贷中介平台和出借人之间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出借人没有找对诉讼对象,这才导致了败诉。

实际上,2021年以来,山东、浙江等多地人民法院陆续对涉及出借人对玖富普惠案件宣判,多地多例案例判决驳回出借人全部诉求,并由出借人自行承担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主要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网络借贷平台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玖富普惠作为信息中介,并非直接借款人,跟出借人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法院自然会驳回出借人的诉求。这也提醒广大出借人,冤有头,债有主,一定要起诉真正的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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