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冲之大街改造项目被指“未招先建”,招标流程疑成“走过场”!

华夏安全网
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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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315诚搜网公益调查员接到涞水县群众投诉,称涞水县冲之大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存在“未招先建”的嫌疑。该项目目前仍在招标阶段,中标人尚未确定,但工程却已经悄然开工。投诉人质疑,招标流程可能沦为一场“走秀”,严重违反了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原则。QQ20250325-074127.png

根据河北省招投标服务信息平台显示,涞水县冲之大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已于2024年3月20日启动招标,计划工期为13个月,招标概算为2961.83万元。然而,投诉人反映,该项目早在2月10日就已开始施工,现场从向阳路至太行路的路段已经全部围挡,部分水泥管道也已安装完毕。现场施工人员透露,施工单位为天辰建筑公司。

针对此问题,投诉人非常疑惑。投诉人认为,既然项目还在招标阶段,为何工地已经开工?难道招标只是“走走过场”?

更令人不解的是,涞水县此前还有一个名为“涞水县冲之大街改造提升项目EPC”的工程,已于2024年招标并开工。两个项目的建设内容极为相似,均涉及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电力通信管道等。然而,两个项目的设计费用却相差甚远:2024年招标的项目设计费为75.27万元,而此次招标的项目设计费仅为28.74万元。

投诉人质疑,既然两个项目内容相似,为何不合并设计?现场已经开始施工,是否意味着未来还要再次挖土施工?这种重复招标的行为是否存在套取国家资金的嫌疑?

《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过程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然而,涞水县冲之大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未招先建”行为,显然违背了这一原则。投诉人指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既是项目的甲方,也是监督部门,如果明知两个项目内容相似却仍然分开招标,是否存在监管不力甚至故意规避监管的情况?

315诚搜网公益调查员呼吁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彻查,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和公正。招标投标是公共资源分配的重要环节,任何“未招先建”或“走走过场”的行为,都是对公共利益的严重损害。

同时,希望涞水县相关部门能够正视问题,及时回应公众质疑,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合规,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 | 315诚搜网 社会公益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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