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饱受社会关注的河北省青龙县4位村民集体举报天兴矿业尾矿库超高被控敲诈勒索事件,经青龙县法院一审并进行宣判,4位村民被判刑2年缓刑至5年半不等。
一份有90页,由青龙县人民法院出具的编号为(2023)冀0321刑初185号《刑事判决书》信息显示,家住青龙县马圈子镇蒲丈子村的黄某良、黄某生、朱某高、陈某霞4村民,被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信访的方式向马圈子镇政府施压,迫使青龙县天兴矿业有限公司向四位村民共支付搬迁款罪名成立,主犯黄某良一审获刑五年半刑期,其他三人被判两年至三年刑期不等,缓刑五年执行,以及罚款2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刑事判决书》还显示,4村民在北京信访期间,由天兴矿业员工报案,称天兴矿业受到4位村民以信访名义进行威胁敲诈钱财,包括青龙县马圈子镇党委书记陈某国、天兴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伍等多人向检方作证,形成由镇政府官员与天兴矿业联合指控4位村民进行敲诈勒索的证言证词,并由法院认定4位村民敲诈勒索成立。公益调查员 左志高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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